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旧版入口
 

分享到:

发挥兜底保障作用 全面推进精准扶贫

来源:    作者: 罗松达哇    发布时间: 2016-07-28 16:05    编辑: 张启杰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总体部署,全省民政系统立足民政职能任务,健全完善制度措施,逐年加大民生投入,加快实施民生工程,五年累计投入民政事业经费221.41亿元,其中用于保障贫困群众生活救助资金146.55亿元,增长了2.5倍,推动出台了一系列民生保障政策和改革举措,调整提高了许多民政救助保障指标,及时解决了一些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充分发挥了民政在精准扶贫工作中的兜底保障作用,推动精准扶贫工作迈上了新台阶。

  一、全面加强社会救助工作,充分发挥城乡低保兜底作用。

  省民政厅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提前一年实现整体脱贫的目标要求,大幅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农村低保标准与扶贫线“两线合一”。制定出台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兜底扶贫专项行动计划》,先后下发了《打赢脱贫攻坚战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兜底工作》《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做好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确保农村低保兜底脱贫、医疗救助扶持脱贫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十二五”期间,青海省各项救助标准均大幅提高,城市低保标准由200元/月提高到37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由1200/年提高到2400元/年,均超出了规划提出的年均增长10%的目标;建立完善了五保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分散和集中供养标准由2018元/年提高到5092元/年和5826元/年,年均增幅达18%以上。同时,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管理,入户调查、邻里查访、民主评议以及救助经办人员、村居委会干部近亲属备案、县级抽查、市(州)督促检查等规范管理政策措施都得到了很好的落实,打造“阳光低保”取得显著成效。通过取消农村低保指标控制,强化乡镇主体责任,实行家庭收入和财产核查,改革了资金分配方式,规范审核审批程序,开展清理核查等一整套政策措施,使过去农村低保管理中普遍存在的人情保、关系保以及平分低保金、轮流坐庄等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逐步进入科学、规范的轨道。全省城乡低保人数由63万减少至41.8万、占比由11.3%降低至7.2%,保障面更加科学合理;大力推行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健全完善重特大疾病救助制度,医疗救助范围由困难群众扩展到全体居民,住院救助报销比例达到80%以上;全面健立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不断加大临时救助力度,救助上限由3000元提高到2万元,累计救助困难群众11.5万人次,充分发挥了临时救助救急难、托底线的作用;省州县三级全面建立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构,落实人员编制170人,认真开展低保等社会救助工作绩效考核,实施五保供养机构管理经费奖补机制,累计兑现各类奖补资金3300万元,全面提升了基层救助工作能力;扎实开展流浪乞讨人员专项救助工作,先后投入专项救助资金6930万元,年均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5万人次;全面建立起以低保救助和五保供养为基础、临时救助为补充、专项救助相配套、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全省经常性救助对象达到93.5万人、占总人口的16%,累计支出各类社会救助资金54.59亿元,救助受灾群众875万人次,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二、全面加强社会福利工作,积极扶持特殊群体精准脱贫。

  省民政厅制定出台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实施意见、政府购买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和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等政策措施,健全完善高龄补贴制度,连续三年调整提高高龄补贴标准,并连续三年实施了养老服务和老年人关爱民生实事工程。全面深化养老服务综合改革,探索推进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和农村牧区困难老人代养服务模式,先后为青南牧区1400多名困难老人落实了代养服务,在全国率先走出了一条农村牧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新路子。加快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五年先后投入资金9.21亿元,组织新建各类养老服务设施1777所,累计建成养老服务设施1890个、社会养老床位达到21036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社会养老服务床位30张,全省福利机构总数和供养床位增加近2倍,城市和农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分别达到100%和33.6%,基本养老服务补贴覆盖率达到70.7%,初步建立起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稳步推进适度普惠儿童福利制度创新,及时出台孤儿保障工作实施意见和困境儿童救助政策,扎实开展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在全国率先实现困境儿童生活补贴全覆盖,初步建立起五级儿童福利服务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体系,全省3.6万孤儿和困境儿童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建立健全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调整提高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并适度扩大覆盖面,组织实施孤残儿童康复手术和孤儿保障大行动等助医项目,完成各类手术助医项目近2万例;积极开展“福彩助残助老健康行”活动,五年累计为省内4500余名贫困残障人士免费配备假肢和康复辅具5000余件,进一步提升了残疾人福利保障水平;制定出台了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大力发展公益慈善事业,全省慈善超市和捐赠站点达到56个。积极创新福彩发行销售,五年累计销售福利彩票46.3亿元、增长3倍,募集省本级福彩公益金7.11亿元、增长近一倍,有力地支持了社会福利和公益慈善事业,全省社会福利服务体系由补缺型逐步向适度普惠型迈进。

  三、全面加强灾害救助工作,积极扶持受灾群众脱贫致富。

  建立健全重大自然灾害应急响应机制和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社会参与的灾害救助管理体制,制定出台自然灾害灾情会商及发布办法、救灾应急及冬春救助工作规程、因灾倒塌损坏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管理工作规程、政府购买农村住房保险实施办法等政策措施,及时将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纳入民生保障工程并启动试点工作;加强防灾减灾能力和救灾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建成格尔木中央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并投入使用,圆满完成省州县三级救灾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和56座县乡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任务,初步形成了以高寒易灾地区为重点的省州县乡四级救灾物资储备网络;加快推进灾害应急抢险救援、减灾救灾志愿服务、民政灾害信息员“三支队伍”和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全省减灾救灾志愿者队伍和民政灾害信息员队伍分别达到1531人和5146人,并在全国率先开展减灾救灾志愿者服务,应急避难场所达到4303个并实现全覆盖;积极应对各类自然灾害,出色完成了玉树灾区群众生活救助和灾后重建工作,五年累计安排民政救灾资金33.5亿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5.53万人,年均救助受灾群众175万人次,有效保障了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四、全面加强优抚安置工作,积极扶持困难优抚群体精准脱贫。

  加快推进退役士兵安置改革,率先出台退役士兵安置改革配套政策,全面建立起城乡一体、方式多元的新型退役士兵安置制度,五年累计发放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1.5亿元,及时下拨退役士兵教育培训经费1108万元,同比增长3倍,累计安置退役士兵5877名、安置率达93%以上。精心做好军休人员接收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相继将参战涉核人员、六十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等纳入国家优待范围,五年累计接收安置军队离退休干部、伤病残退役人员和无军籍退休职工700余名,并及时落实了军休人员的政治生活待遇和住房医疗政策,将历年接收安置的军队离退休人员全部纳入了省、市(县)医疗保险,全面完成军休干部住房制度改革,为147名军休干部落实兑现了住房货币补差1365万元,五年累计下达军休经费7.62亿元,有效保障了军休干部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了部分烈士子女补助、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部分对越作战退役军人就业和社会保障等政策体系,建立健全优抚对象短期疗养和烈士纪念工作制度,全面落实拥军优抚安置政策和优抚保障资金自然增长机制,将义务兵优待标准由每人每年5000元提高至10000元,青海省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位列西部地区首位;每年按照15%-20%的增长幅度连年提高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五年累计支出抚恤优待资金5.36亿元,极大提升了优抚保障整体水平。(作者系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

青海《党的生活》杂志社主办   版权所有:青海《党的生活》杂志社   技术支持:青海新闻网
未经《党的生活》杂志社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E-mail:webmaster@qhnews.com 新闻登载许可国新办[2001]55号 青ICP备080001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