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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累计为16.3万名大病患者支付大病医保费8亿元
来源:青海日报
发布时间:2016-08-11 15:49:14
编辑:许籍尹

  记者7月27日从省医改办获悉,大病医疗保险制度自2012年12月起在我省全面实施以来,坚持政府主导和市场机制相结合,目前此项制度运行平稳、群众满意、社会认可、成效显著,实际报销比达到70%,累计为全省16.3万名大病患者支付大病医保费用8亿元,有效缓解了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和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发生。

  我省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实施以来,在综合考虑全省医疗费用水平、筹资能力以及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公司的专业优势,实行省级统筹,没有病种限制,患者不用再额外为大病医保缴费。大病患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报销支付后,个人自负部分达到起付线5000元的就可以纳入大病医疗保险,报付比例起步按80%再次报销,民政救助对象实际报销比例达到90%以上,五保户、特困户、重度残疾人患者费用全额报销。同时为了更好地约束商业保险公司经办大病医保,还建立了严格的考核制度,基本上实现了大病保险基金的“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目标。

  今年,在对前三年经办工作进行评估分析后,我省进一步规范了报销范围、标准及流程,统一了城乡居民医保药品、诊疗项目及支付标准三个目录,完善了考核评估机制,完成了新一轮三年期的大病保险委托经办服务招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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