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切实把建党管党责任落到实处,不断提高党支部建设质量,省检察院机关党委围绕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做好党建工作。
(一)规范基本组织。一是合理设置党支部。二是调整优化设置模式。三是坚持按期换届选举。(二)规范基本队伍。一是领导班子坚强有力。二是党员队伍作风优良。三是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素质过硬。着眼于全面从严治党和保持党的先进性要求,拓宽视野,严格选拔,加强培养,强化锻炼,重点解决好入党积极分子思想上入党的问题,不断增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素质能力,不断优化党员队伍结构。(三)规范基本活动。一是学习教育活动经常。二是组织生活会严格。三是主题实践活动鲜活。四是党员联系群众活动深入。五是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扎实。(四)规范基本制度。一是党员教育管理制度。重点建立和完善“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党员活动日、党费收缴管理、组织关系接转、党籍管理、流动党员管理等制度。二是党员发展工作制度。重点建立和完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制度、发展党员民主推荐制度、发展对象培训制度、发展党员政审制度、发展党员公示制度、发展党员预审制度、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度和预备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三是党内激励关怀制度。切实关心党员的思想、工作、生活及成长进步,维护党员的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五)规范基本保障。一是活动场所保障。二是工作经费保障。三是基本台账保障。不断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活力,积极地投身于履行检察职能的主战场,有力保障以检察业务为中心的各项工作圆满完成,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