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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畏自然 拒绝野味
来源: 青海《党的生活》
发布时间: 2021-03-07 15:06:03
编辑: 王冬燕
   3月25日,《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非法猎捕、交易和食用野生动物的决定》经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共十八条,主要规定了禁止非法猎捕、交易和食用野生动物的范围、管理措施、部门职责和法律责任等,填补了当前我省野生动物保护立法空白,对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俗话说,动物是人类最好的朋友。然而,又有多少人因自己的“追求野味”“喜好尝鲜”,去伤害了我们大自然的朋友呢?《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生产、经营使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没有合法来源证明的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食品,或者为食用非法购买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和违法所得,并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的宣传教育和科学知识普及工作,鼓励和支持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志愿者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和保护知识的宣传活动等。可又有多少人做到了?非法猎捕经营野生动物牟取暴利行为依然屡禁不止,那些不以为意、我行我素为了达到自己的“欲望”而采取的“不择手段”,不惜突破底线、挑战法律、违法犯罪,必然会遭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如今新型冠状病毒提醒我们,拒绝捕食野生动物,不仅关乎生态,更关乎公共安全。
   又有古人云,“物以稀为贵”,越是价值不菲,越能体现自己的品位和气质,越能在快手、抖音中获得更多的点击量成为“网红”。从某种程度上讲,更是一种病态攀比的表现,是为智者所不齿的价值观、人生观。蝙蝠存在大自然亿万年,却被某些酒楼、餐馆做成了招牌菜“蝠寿汤”,果子狸、穿山甲等野生动物也被做成一道道美食来诱导顾客。随着人们生活条件的不断提高,有的人居然奉行“吃啥补啥,以形补形,返璞归真”的观念,开始探索野味,越是奇形怪状,越是稀有动物,越能勾起人类无止境的欲望。而在这愈演愈烈的出售、购买、经营、交易、猎捕、食用中,殊不知大自然也开始了怒吼和反击,使人类付出了无比惨痛的代价。
   有文章指出:纵观近几十年新型传染病的发源,艾滋病毒来自于非洲白眉猩猩,寨卡病毒来自于恒河猴,埃博拉和H1N9禽流感这些更为熟悉的疾病,也都和野生动物有关。捕食野味是病毒传播关键的一环,就因为人们一味地追求“野味”导致了各种病毒的出现,2003年的“非典”,就因食用野味给人类带来了灾难。血的教训时刻警示着我们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青海省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条例》《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非法猎捕、交易和食用野生动物的决定》,铭记教训、警钟长鸣、从我做起,严厉禁止非法出售、购买、食用、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违法活动。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让我们齐心协力、敬畏自然、拒绝野味,坚决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严厉打击非法猎捕、交易和食用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还野生动物一片安宁的生息之地,还人类一片安静祥和的生存空间,还大自然一片生生不息的生命之源,让我们共同携手早日战胜疫情,让这个世界恢复鸟语花香,其乐融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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