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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民名义铸权利法典
来源: 青海《党的生活》
发布时间: 2022-03-23 15:47:32
编辑: 郭慧玲

  

以人民名义铸权利法典

史冬芸

  

  ●史冬芸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部法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标志性立法,对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新时代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从此中国的民事权利保障迎来了一个全新时代。

  管子曰:“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良法立,则天下治!编纂民法典是新时代党中央和国务院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必须得到深入贯彻。实施好民法典,是一项系统工程、长期工程,需要各方面共同努力,常抓不懈。宣传部作为州委主要组成部门,在法典宣贯过程中,更要承担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牢牢把握“统一思想、凝聚力量”这一中心环节,充分发挥宣传思想工作的重大推动作用。

  一、要准确把握《民法典》编撰的历史背景和重要意义

  从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成文法典《法经》问世,到代表中国古代历史上最高立法水平的《唐律疏议》出台,历史表明,法之盛衰关乎政之治乱,良法向来是治国之重器、善治之前提。回顾人类文明史,编纂法典是具有重要标志意义的法治建设工程,是一个国家走向繁荣强盛、文明进步的象征。编纂一部真正属于中国人民的民法典,是新中国几代人的夙愿。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编纂民法典的任务,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法典编纂工作作出了重大法治建设部署。今天,汲取中华民族5000多年优秀法律文化,借鉴人类法治文明建设有益成果,系统整合新中国70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诞生,中国迈入“民法典时代”。可以说,编纂法典是新中国、中华民族走向繁荣强盛的象征和标志,是中国法律传统和法治信仰的生动写照,映射出中华民族在法治道路上的不懈奋进。

  (一)编纂民法典是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以人民名义,铸权利法典!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根本目的是保障人民权益。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事法律制度逐步得到完善和发展,公民的民事权利也得到越来越充分的保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现行民事立法中的有些规范已经滞后,难以适应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编纂民法典,健全和充实民事权利种类,形成更加完备的民事权利体系,完善权利保护和救济规则,形成规范有效的权利保护机制,对于更好地维护人民权益,不断增加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人民意志和利益的集中体现。

  (二)编纂民法典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现实需要。新中国成立70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40多年来,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不懈奋斗,成功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发展成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展现出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我国民事法律制度正是伴随着新时期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进程而形成并不断发展完善的,编纂一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愿的民法典,不仅能充分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成果和制度自信,促进和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发展,也能为人类法治文明的发展进步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三)编纂民法典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举措。民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民事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建立健全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以良法保障善治,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前提和基础。编纂民法典,就是全面总结我国的民事立法和司法的实践经验,对现行民事单行法律进行系统编订纂修,将相关民事法律规范编纂成一部综合性法典,不断健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对于以法治方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地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二、要全面领会《民法典》主要内容和立法宗旨

  “打铁还需自身硬”,要做好《民法典》宣贯工作,首先要在宣传部机关内部形成学法、懂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对《民法典》主要内容及立法宗旨有深刻全面把握。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塑造民法典灵魂。伟大时代呼唤伟大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当代中国精神的集中体现,凝结着全体人民共同的价值追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效整合社会意识,是社会系统得以正常运转、社会秩序得以有效维护的重要途径,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方面。“民法典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法典,使民法典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法律载体,规范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正是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必然要求。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将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加深入人心。”

  (二)民法典是写满民事权利的宣言书。民法典开宗明义规定,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这凸显了民法的权利法属性。民法典姓“民”,所涉及的领域贯穿每位公民的一生,大到房产买卖、公司设立,小到针头线脑交易、物业费缴纳……生活中,几乎所有的民事活动都能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据。翻开民法典,不难发现,它不仅是一本“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更是用基本法的形式来回应社会公众的关切,不断增进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全方位保护民事权利、满足新时代人民法治需求、直面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民法典处处彰显着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特点,反映出我们这个伟大时代应有的价值追求。

  (三)民法典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的法律基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所以是法治经济,正在于其市场交易秩序的规范有序、讲究契约和崇尚诚信。当前,我国社会经济形态发生巨大变化,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也在改变。如何充分尊重和发扬契约精神,在新的社会实践中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有恒产者有恒心”!合同是民商事活动的基本载体,合同法是市场交易的基本法律规则。民法典共有1260条,其中合同编就占了526条。民法典立足当前社会经济、生产生活的新变化,完善了我国民商事领域的基本规则,充分调动民事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交易安全、维护市场秩序,完善各类主体制度,保障平等独立的主体地位,体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效率和活力所在,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的法律基石,必将推动经济向高质量发展。

  三、要全力做好《民法典》宣传教育和贯彻落实

  400多年前,明代张居正就曾有过这样一句名言:“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古往今来众多史实表明,如果有了法律而束之高阁,或者实施不力、做表面文章,那制定再多法律也无济于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民法典》已经颁布,如何贯彻好中央、省委相关精神,落实好州委相关工作部署,营造法典施行的良好社会氛围,成为我们宣传部的下一个重要课题。

  (一)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扎实开展《民法典》的法治宣传教育。民法事关百姓日常生活方方面面,作为我国基础性法律,社会关注度高,人民群众对改革成效的获得感强。要确保《民法典》宣贯落实到位,就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扎实开展好民法典等重要领域立法的法治宣传教育,不仅全州公检法司等部门要带头学,机关干部队伍都要学;不仅要在机关学,还要进企业、进农村、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站,所有干部群众都要学;不仅要原原本本学法条,更要在执法实践中不断学习掌握。要全面加大民法典在全州的宣贯力度,提高全社会对民法典的认同感,更要将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等重要立法作为一项任务长期坚持下去,切实将依法治州作为全州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和保障。

  (二)树立“大宣传”理念,引导全州形成《民法典》宣贯工作合力。要树立“大宣传”理念,形成工作合力。做任何工作都要管宣传、做宣传、做好宣传,要把意识形态工作抓在手上,引导全州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机关、新闻媒体,以及企业、学校等紧密结合业务工作,抓好各领域民法典的宣贯工作。切实强化宣传思想工作“一盘棋”思想,不断完善对宣传思想工作的支持政策和工作措施,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同时,特别要组织动员公、检、法、司、律师协会等法学法律工作者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深入宣讲《民法典》涉及的法律问题,做好以案释法,提高宣传过程中群众可接受度。

  (三)创新宣传方法手段,提升法治宣讲的吸引力和影响力。要增强本领,不断增强脚力、眼力、脑力、笔力,有效破解宣教手段单一、灌输痕迹浓重等顽瘴痼疾,深入开展“走转改”活动,推出一批带着露珠、受众喜闻乐见的好作品。以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要抓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以提高民事案件审判水平和效率来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让老百姓更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作者系黄南州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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