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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价值与方法维度把握“坚持人民至上”
来源: 青海《党的生活》
发布时间: 2022-04-02 08:43:19
编辑: 陈 奇

  “坚持人民至上”,是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总结的“十个坚持”历史经验之一。人民是我们党的生命之根、力量之源、胜利之本。这既是对百年来中国共产党坚持人民至上宝贵经验的深刻总结,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力量源泉。

  “坚持人民至上”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本质要求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人民是历史的主体和创造者,是推动社会发展进步的根本力量。回望百年党史,只有“坚持人民至上”,中国革命、建设、改革才能不断取得胜利。

  人民是中华民族发展的推动者。回望中华民族的发展历程,无论是民族的统一,还是疆域的开拓,抑或是民族的振兴,都是中国人民不懈奋斗的产物。尤其是中国共产党成立后,我们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实现了从生产力相对落后的状况到经济总量跃居世界第二的历史性突破,实现了人民生活从温饱不足到总体小康、奔向全面小康的历史性跨越,靠的就是人民的衷心拥护、大力支持和不懈奋斗。从“苦难”到“辉煌”,是伟大转折;从“站起来”到“富起来”,是伟大飞跃。人民既是历史的“剧中人”,也是历史的“剧作者”。“红色江山”代代相传、永不变色的力量和底气在于人民。

  人民是中华文明美德的践行者。人民群众是社会物质财富的创造者,也是精神文明的践行者。从古代的崇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尚和合、求大同等思想到现代的自强不息、艰苦奋斗、匡扶正义、扶危济困、尊老爱幼等美德,彰显了中华民族独特的文明理念和道德遵循。无论是先秦诸子百家究天地之理、析人间之道的思想,还是历代智者广博深邃、充满想象力和探索性的观点,都是中国人民创造精神的伟大结晶。伟大的历史,由人民书写;文明的美德,由人民践行;梦想的宏图,由人民绘就。

  人民是中华民族精神的培育者。民族精神归根到底是人的精神,要依靠人民创造并通过人民体现出来。无论是老子、孔子、庄子、孟子、墨子等诸子百家,还是鲁班、毕昇、黄道婆等民间工匠,都是中华民族精神的杰出代表和重要塑造者。

  伟大实践孕育伟大精神,伟大精神引领伟大事业。特别是我们党带领中国人民形成的红船精神、井冈山精神、长征精神、延安精神、西柏坡精神、抗美援朝精神、“两弹一星”精神、抗疫精神、脱贫攻坚精神等一系列伟大精神,它们犹如一串串闪耀着光芒的珍珠,共同构成了中华民族的精神谱系,是百年来凝结于伟大事业的珍贵民魂,是中华民族推动人类文明进步的精神灯塔。中华民族精神的光芒始终映射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之中。

  “坚持人民至上”是中国共产党初心使命的具体体现

  人民至上,淋漓尽致地诠释了党的宗旨与初心使命。无论处在什么历史方位,无论到了什么发展阶段,无论走了多远的路,无论遇到什么风险挑战,中国共产党都不能忘记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

  践行初心使命,必须常思“我是谁”,情系人民“心连心”。对于党员干部而言,“共产党员”是第一身份,为党工作是第一职责,为民谋利是第一目标。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告诫我们的,“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干部是人民的公仆。公仆公仆,一要为公,不能有私心;二要为仆,不能有官气。公仆对人民负责,天经地义”。

  不论何时何地,共产党人都要摆正“主人”和“公仆”的位置,保持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的立场不能变,人民群众是真正英雄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不能丢。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胸怀强烈的忧民、爱民、为民、惠民之心,察民情、接地气,随时随地倾听人民呼声、反映人民诉求、回应人民关切,真正做到“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的这一面”。

  一个人也好,一个政党也好,最难得的就是历经沧桑而初心不改、饱经风霜而本色依旧。对人民群众常怀感恩之心、常念哺育之情,以百姓心为心,与人民心连心,就能守住自己的初心,把守人心的本领练过硬,把聚人心的底色打厚实。

  践行初心使命,必须深悟“依靠谁”,贴近人民“面对面”。《决议》指出:“人民是党执政兴国的最大底气。”这一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人民群众是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根本性力量。百年来,中国共产党依靠人民建立了丰功伟绩,实现党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同样要依靠人民。

  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了群众,脱离了群众的工作也就失去了实际意义,轻视了群众的工作也将被人民轻视。在这份《决议》里,“人民”两个字出现了249次。回望百年奋斗历程,我们党历经挫折而不断奋起、历尽磨难而淬火成钢,正是因为始终把人民作为“源”和“本”,深深植根于人民之中。为人民而生,因人民而兴,永远不脱离群众,是百年大党正青春的“秘诀”。

  谁把人民放在心上,人民就把谁放在心上。只有始终相信人民、紧紧依靠人民,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才能凝聚起众志成城的磅礴之力。新时代共产党人解决前进道路上的困难和问题,归根到底就是要继续发挥中国人民的伟大创造精神、伟大奋斗精神、伟大团结精神、伟大梦想精神,始终依靠人民创造新的历史伟业。

  践行初心使命,必须回答“为了谁”,服务人民“实打实”。《决议》指出,全党要牢记中国共产党是什么、要干什么这个根本问题,

  把握历史发展大势,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中国共产党是什么、要干什么”这是对党的性质宗旨、初心使命的叩问。

  时间砥砺信仰,岁月见证初心。中国共产党百年来所奋斗的一切,都是为了让人民过上幸福的生活。民生事业,一头聚焦着民意,一头连接着民心。要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敢接“烫手山芋”、乐解“急难愁盼”,真正把群众的“小事”当作大事来办,真正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用实际行动践行“人民至上”的价值理念,努力让人民更满意、生活更美好。

  新时代继续谱写初心伟业,必须始终以人民忧乐为忧乐,以人民甘苦为甘苦,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推进工作,使党的主张充分反映人民的愿望、和人民心声相一致、和效果相统一,真心实意地帮他们做好事、解难题,做到民有呼我必应、民有求我立行,让党和国家的各项惠民利民政策延伸到百姓家,就能把为民服务落实落地。

  心里装着人民、时刻想着人民、奋斗为了人民。坚守初心,是战胜一切困难与挑战的底气,是激发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的动力之源。未来要走好新时代的长征路,就必须弄清楚党从哪里来、要往哪里去,从党史中找到我们出发的原点、初心的支点,永远保持对人民的赤子之心,我们党就一定能团结带领亿万人民,共同书写更加壮阔的时代答卷。

  “坚持人民至上”是新时代共产党人毕生的价值追求

  为人民谋幸福,是中国共产党一直高扬的政治追求。跨越百年,人民是中国共产党不变的价值指向,一切为了人民是中国共产党不变的价值追求,“人民性”始终是中国共产党永恒的价值底色。

  坚守人民立场,永葆政治本色,才能让人民“心安”。《决议》指出:“党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没有任何自己特殊的利益,从来不代表任何利益集团、任何权势团体、任何特权阶层的利益,这是党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所在。”这一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逻辑起点和价值归宿。

  为了人民始终是我们党一以贯之的宗旨,坚持人民至上始终是我们党坚定不移的价值追求。必须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自觉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把人民的幸福生活当成“国之大者”,时刻站在人民的立场上想事情、看问题、谋思路、做决策、尽职责,真心实意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只有牢记“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理念,凝聚“一切力量源于人民”的共识,践行“一切工作利于人民”的使命,接受“一切政绩归于人民”的检验,始终与人民同甘共苦、与人民团结奋斗,才能不断赢得群众的信赖和支持。

  今天,历史的接力棒交到了我们这一代人手中,唯有在新的历史方位中知所来、识所在、明所往,方能“不为任何风险所惧,不为任何干扰所惑”,满怀信心走好我们的路。

  践行根本宗旨,勇于担当作为,才能让人民“心暖”。人民幸福、民族复兴是中国共产党一切实践活动的价值旨归和使命担当。党的根本宗旨,就是共产党人的行动准则。心系群众安危冷暖,把脉群众所思所盼,一件一件抓落实,一年接着一年干,必将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改革推进到今天,比认识更重要的是决心,比方法更关键的是担当。事业越是伟大,精神越要激扬;力量越是壮大,使命越要担当。深入洞察时代发展大势和现实风险挑战,党员干部既要有担当之能,更要有担当之勇,始终保持越是艰险越向前的刚健勇毅,拿出“舍我其谁”的气魄和“功成不必在我”的胸怀,以“闯”的精神挑重担、以“创”的劲头开新局、以“干”的作风务实效,就一定能创造出无愧于时代的业绩。

  秉持公道正派,廉洁奉公自律,才能让人民“心服”。古人云,“政者,正也”。对于共产党员来说,“公道”是立身之本、为人之德、处事之基;“正派”就是公正办事、公道用人,这是我们党的政治品格,也是恪守的党性原则。

  百代兴盛依清正,千秋基业仗民心。修好共产党人的“心学”,必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处理好公和私、权与民的关系,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无论手中的权力大小,都是人民赋予的,它只能用于为人民服务,为群众做事。必须做到不为名所缚,不为物所累,不为利所驱,清正廉洁,勤政为民。新时代,我们面临的挑战和问题依然严峻复杂,党面临的“赶考”远未结束,党员干部必须把“权为民所用”作为毕生追求,清清白白为官,干干净净做事,做一个一心为公、一身正气、一尘不染的人,永葆本色不褪色。

  “坚持人民至上”是走好赶考路必须贯彻的重要方法

  “坚持人民至上”,既是世界观,又是方法论。走好新时代赶考之路,就要将人民至上转化成共产党人的自觉遵循,继续把人民对我们党的“考试”、把我们党正在经受和将要经受的各种风险挑战的“考试”考好。

  切实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践行人民至上的价值理念,就要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民主新路的实践逻辑必然,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时代命题。只有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才能更好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使人民的利益、人民的愿望、人民的权益、人民的福祉都得到法治保证,让亿万人民真正成为国家、社会和自己命运的主人,让每个人都享有尊严、幸福和荣光。

  积极有为促进共同富裕。共同富裕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目标,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共同富裕建设既要促进物质的富足,也要强化精神的富有;既要推动经济的成果共享,也要维护社会的和谐安定;既要有外在的客观指标,也要有内在的人民评价。我们追求的发展是造福人民的发展,我们追求的富裕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在新征程上坚持人民至上,必须坚定不移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道路,既要持续把“蛋糕”做大,更要不断把“蛋糕”分好,自觉主动解决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等问题,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加注重向农村、基层、欠发达地区倾斜,让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在广大人民现实生活中能够看得见、摸得着,真正实现富民、惠民、安民的美好追求。

  注重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这是马克思主义的根本价值,也是“坚持人民至上”题中应有之义。

  马克思指出,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是比资本主义“更高级的、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是现今就要努力争取的关于每个人和所有人所享有权利的一种完整表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就是要把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作为最高价值目标追求。前进道路上,我们要更好地满足人民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诸多方面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需求,建构全面而平等的社会关系,切实激活人们的主动性、创造性,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明确人民是最终评判者。践行人民至上的价值理念,就要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和检验。人民是否真正得到了实惠,人民生活是否真正得到了改善,人民权益是否真正得到了保障,最终要用事实来说话、由人民来评判。

  只有事业立得住,群众才能记得住。以人民群众的“幸福感”为快乐源泉,以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标注事业实绩。我们党一切工作的得失最终都要由人民做出评判。始终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我们工作成效的“试金石”,才能与群众同心同向,画好以人民为中心的“同心圆”,带领亿万人民在新时代“赶考”路上谱写出辉煌的人民诗篇。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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