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经纬 | 学思践悟 | 昆仑短评 | 组工论坛 | 党建巡礼 | 人物先锋 | 基层视线 | 基层信息 | 文化视野 | 昆仑走笔
  现在的位置: 青海党的生活网理论经纬
刍议实现共同富裕的认识与原则问题
来源: 青海《党的生活》
发布时间: 2022-04-02 08:43:19
编辑: 陈 奇

  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及社会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深刻内涵,从最根本的人类真正自由发展的角度入手,共同富裕符合人的全面发展本质,社会公正才有了最深刻的价值和意义。在中国共产党百年之际,中国正式宣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历史性地解决了千百年来困扰中国人民的生活难题。在开启第二个百年奋斗新的征程之时,党中央明确强调要把实现共同富裕作为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要在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这样做既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更是应对人类共同难题、更好解决“不平衡不充分”等问题的迫切需要。

  一、全面认识共同富裕的内涵深意

  “共同富裕”是一个集理论性与实践性、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为一体的现代政治经济理念。既是一种政治价值,亦是一个经济目标;既有着现代社会发展进步的价值诉求特点,又蕴含着自古以来人类历史进步的追求元素。1921年,李大钊就提出了“人人均能享受平均的供给,得最大的幸福”的社会主义设想。所以,这就需要对共同富裕的基本蕴意作出全面而深入的理解和阐释。

  第一,共同富裕体现的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马克思早就指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主要当事人,资本家和雇佣工人,本身不过是资本和雇佣劳动的体现者、人格化”;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剩余价值的生产是生产的直接目的和决定动机。邓小平在1992年初,邓小平的南方谈话中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时强调:“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这些论断不仅指出了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根本区别,而且重点是把“共同富裕”作为两者区别的关键点,作为社会主义的鲜明特征。

  第二,共同富裕体现的是人民为中心的价值立场。始终强调“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根本价值。习近平总书记一再强调:“我们追求的发展是造福人民的发展,我们追求的富裕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我们必须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第三,共同富裕体现的是人类共同的公平正义追求。应该说,人类进入现代社会的一个根本性的转变就是打破原有的身份等级划分,以人的天赋和能力进入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个人的权利主张得到了确认。但是私有制状态下的经济差异、政治差异和必然走向的阶级对立使人们之间的事实差别构成为现代社会的显著不公。公平正义从而成为了人们普遍共求的目标追求。所谓公平是指以合理平等的社会标准、正当的规范秩序处事待人,是一个国家制定系统制度的道德要求和伦理原则。具体表现为社会公民能够在机会公平、过程公平、结果分配公平的原则中参与到经济、政治及其它各种社会生活中。所谓正义,罗尔斯关于“所有社会价值——自由和机会、收入和财富、自尊和基础——都要平等的分配,除非对其中一种价值或所有价值的一种不平等分配合乎每一个人的利益”的论述,给人们的最大启发就是包含着与公平相同的但却更加具体的要求,它包含了社会正义、政治正义和法律正义等基本方面。应该说,公平正义已是现代社会发展的理想和目标。在两者的关系上,公平往往相对于具体关系中的人和事,而正义则指向社会中的所有人。仅有公平并不一定形成正义的社会,而正义的社会却一定是公平的社会。公平往往体现为具体的手段、方式,而正义一定是结果的最终保证。共同富裕所蕴含的公平正义要求在党的新发展理念的共享理念有着全面而丰富的体现。因为共享表达的是公平正义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而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的:“按照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的要求,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注重机会公平、保障基本民生,实现全体人民共同迈入小康社会”,更使公平正义成为共同富裕的应然之意。

  第四,共同富裕体现的是中华文明的追求理想。“民惟邦本”是中国早在夏商时期就形成的政治意识,后来的“民贵君轻”“舟水论”不过是这种认识的深化,它构成为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重要思想基础和政治统治原则。尽管其中更为根本的是一种驭民和治人之术,但也构成为中国传统共同富裕的思想依据。从早期《诗经·大雅·民劳》表达的“民亦劳止,汔可小康”、《周礼·天官冢宰·小宰》提到的“以富邦国,以养万民,以生百物”,还是春秋战国时期《论语·颜渊》里的“百姓足,君孰与不足”、管子的“以天下之财利天下之人”、荀子的“不富无以养民情,不教无以理民性”,包括后来者的各种主张以及几千年来的种种反抗,都是追求共同富裕鲜明愿望的具体体现。而“天下大同”更是表达出共同富裕的状态与理想。

  共同富裕的实现涵盖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在内容上是物质生活富裕与精神生活丰富相统一,在领域上是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环境为一体,在具体发展方式上包括了公正平等的受教育、就业、参与、保障的权利与机会,优化人人参与的发展环境,建立科学合理的公共政策体系,构建人人享有的合理分配格局,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保障建设等等各层面的工作与要求。

  二、全面认识追求共同富裕的内在规律

  马克思恩格斯当年无论是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批判还是对未来社会的设想,都是建立在对整个世界特别是社会发展规律的正确认识上,是以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为前提和原则的,这也是马克思主义与空想社会主义的根本区别所在。

  列宁针对马克思所提出的只有等到社会发展的高级阶段,消除了旧的分工,消除了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对立;生产力大发展,集体财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发涌流,劳动是生活第一需要而不仅是谋生的手段,“只有在那个时候,才能完全超出资产阶级权利的狭隘眼界,社会才能在自己的旗帜上写上:“‘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系列论述时特别指出:“马克思的这些解释的伟大意义,就在于他在这里也彻底地运用了唯物辩证法,即发展学说,把共产主义看成是从资本主义中发展出来的。马克思没有经院式地臆造和‘虚构’种种定义,没有从事毫无意义的字面上的争论(什么是社会主义,什么是共产主义),而是分析了可以称为共产主义在经济上成熟程度的两个阶段的东西。”尽管马克思主义的经典作家没有直接提出关于未来社会主义的具体形态,但他们所强调的重要方法论原则却为后人进行具体探索提供了理论和准则。首先,任何社会发展都要遵循内在规律。一方面,生产力的充分发展是建立社会主义的基本物质条件。马克思恩格斯明确强调生产力是全部历史的基础,没有生产力的“巨大增长和高度发展”,“那就只会有贫穷、极端贫困的普遍化;而在极端贫困的情况下,必须重新开始争取必需品的斗争,全部陈腐污浊的东西又要死灰复燃”。这就为社会主义必须重点加快生产力发展提供了严密的理论逻辑和坚实的实践依据。另一方面,由一定生产力而产生的一定生产关系同时构成为一个社会的经济基础,进而产生形成与之相适应并为之服务的上层建筑。这就勾画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决定作用与反作用的动态关系,从而揭示了人类社会的内在发展规律。中国追求实现共同富裕就要自觉遵循这个规律。其次,以“扬弃”的态度对待资本主义。马克思恩格斯历来是以辩证的观点与方法看待资本主义。他们一方面深刻揭示并批判了资本主义固有的、不可克服的矛盾和弊端以及给广大劳动阶级造成的苦难,指出其走向灭亡的历史必然性;另一方面又充分肯定阐明了资本主义的合理因素与积极作用。马克思在1859年《〈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明确指出:“无论哪一种社会形态,在它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尽管资本主义发展到今天暴露出的问题越来越多,却不能由此就武断地认为资本主义毫无价值甚至很快就会灭亡。中国的发展,包括共同富裕的追求都不能缺少了对资本主义众多积极成分的学习吸收,更不能放松对资本主义险恶用心的警惕。第三,中国的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富裕、是在人口规模巨大、发展差异较大情况下所要达到的共同富裕,必须遵循社会主义的建设规律。1955年年底,毛泽东约见工商界代表人物时就说过:“这个富,是共同的富,这个强,是共同的强,大家都有份”。邓小平1990年12月24日同几位中央负责人谈话时强调:“社会主义不是少数人富起来、大多数人穷,不是那个样子。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一方面,必须坚守共同富裕这个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有丝毫动摇。另一方面,还要看到中国是在条件非常低下的状况下建设社会主义的,处于并长期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是中国最大的国情。于此,就要承认在改革开放初期提出的允许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的新思路的历史合理性与必要性;就要深刻认识到共同富裕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而是要分阶段实现的共同富裕,要警惕“同步富裕”“同等富裕”这些错误论调的混淆视听,更要防止“均贫富”错误思想泛滥带来的认识混乱。

  三、在创新实践中实现共同富裕

  恩格斯在1886年特别说明过:“我所在的党没提出任何一劳永逸的现成方案。我们对未来非资本主义社会区别于现代社会的特征的看法,是从历史事实和发展过程中得出的确切的结论:脱离这些事实和过程,就没有任何理论价值和实际价值。”在我国实现共同富裕的伟大实践中,要以坚持和创新相结合的思维与方法进行实施。应注意把握几个重点:

  首先,充分认识实现共同富裕任务必然具有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特点,以循序渐进、因地制宜的方式探索合理有效的发展路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共同富裕是一个长远目标,需要一个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对其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要有充分估计,办好这件事,等不得,也急不得。”促进共同富裕要把握好“坚持循序渐进”的原则,吸取上世纪50年代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经验教训,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现实中人口众多、老龄化日趋严重、地区发展差异较大等问题都是共同富裕过程中必须直面的,其解决的复杂和艰巨程度都不能小觑。因此,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稳步推进、久久为功就是必须做好的认识和准备。

  其次,毫不动摇促发展,做大做优“蛋糕”,始终把满足人民美好生活的新期待作为根本动力。探索形成“分好蛋糕”的相关机制。尽快构建起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体系。以有效政策加快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分配结构;在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并提高精准性的实施中,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合理调节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尤其需要端正认识的一个问题就是正确看待分配以及做好分配。即分配是实现共同富裕的一个重要方式,但不是唯一的,更不能任意胡为。因为三次分配的侧重点都有差异且要求不同,特别涉及到第三次分配时要慎重对待。比如对待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的慈善捐赠绝不能搞“杀富济贫”或“杀富致贫”,更不能搞“逼捐”,要重视其自愿性。

  最后,重视提高发展的平衡性、协调性、包容性,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动摇,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效维护广大中小企业主的各种利益。“在中国,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家都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从事的是为国民经济服务、为民生服务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也是社会主义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在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40多年里,社会地位上升人数最多的是通过市场渠道。中国劳动者人数最多的还是农民、农民工,他们实现社会地位上升,绝大多数是通过辛辛苦苦的小本经营、市场经营。所以,我们的城市管理者要特别注意保护中小经营者的权益,绝不要打击他们,更要学会精细化管理,营造规范良好的经营环境。出身于农民的这些经营者,通过经营、营销实现社会地位上升,能够从底层爬上来非常不易。未来的中国,要想实现中产社会,还必须对于经济上的垄断有严格的法律约束。高度垄断的经济是摧毁亿万中小微经营者的杀手。历史经验证明,中华民族非常善于经营,如果想在我们这样的巨型人口社会实现中产社会,就必须创造有利于亿万中小微经营者的制度环境。”“必须更多地保护中小经营者、小微经营者的经济利益,并严格约束垄断者对经济资源的控制。”

  实现共同富裕是广大中国人民的共同愿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但共同富裕的实现既是一个长期努力的过程,也是一个需要团结奋斗、不断创新的过程。需要有效破解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正确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辩证关系,以高质量的发展切实促进共同富裕的实现。(作者单位:青海省委党校)

相关新闻↓
    [ 返回首页 ] [ 打印 ] [ 关闭窗口 ]  
   
 
人民网 |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 新华网 | 光明网 | 中国网 | 党建网 | 求是理论网 | 央视网 | 博看网 | 学习时报 | 宣讲家 | 青海日报
青海《党的生活》杂志社主办 版权所有:青海《党的生活》杂志社 技术支持:青海新闻网
未经《党的生活》杂志社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E-mail:webmaster@qhnews.com 新闻登载许可国新办[2001]55号 青ICP备19000163号-42 青公网安备 63010302000200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971-6138346